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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知名律师:刘强东强奸指控难成立,集体诉讼损害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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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宁波律师按:截至日前,刘强东案件进展依旧迷雾重重,不仅当事人缄口不言,检方也表示由于案件复杂,需要更多时候取证调查。就刘强东性侵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法律后果,连线专访美国纽约著名律师叶宁先生。

叶宁律师在远洋视频表示,就目前披露的案情来看,刘强东面临一级强奸重罪指控的可能性不大,尽管不能排除被害人证词的改变。针对美国三家律所认为京东公司声明披露不实信息,而邀请投资受损的股民参与调查和可能对京东公司的集体诉讼,叶律师认为京东公司的声明尽管不专业,但仍属于言论自由范围。三个律所之举并非保护京东股东的利益,而是在损害大多数股东利益,股东不易盲目跟风诉讼。现宁波律师对采访对话节录如下:

女受害人报警后,为何警方没有收取保释金,而允许刘强东回国?

叶宁律师:刘强东在监狱里待了大概十七个小时,因为美国各州对美国羁押人犯的时间有严格的规定,一般不允许超过七十二小时。如果逾期羁押,必须经过治安法官的批准,举行听证会,决定认不认罪与保释金金额。强暴罪、性攻击罪等一级强暴罪不仅仅是只指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了性行为,而且对女性的身体构成了暴力侵犯或伤害行为的后果,一级强暴罪在明州判刑12-30年。如果检方以一级强暴罪起诉,刑期很长,后果很严重。一般不会发生不收保释金的情形,而且设定的保释金金额很贵。如果是以一级强暴罪被诉,一般人犯的护照会被上缴,对人犯的活动进行监控,不能离开50英里的范围。即便能够申请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也可能会上电子脚镣。但是在本案中,法官对刘强东基本没有限制,没有上缴护照、没有上电子脚镣,没有限制活动范围,是以个人荣辱名誉(on own recognizance)来进行自签担保/保释,所以我认为,刘强东最终的结果应该是有惊无险,至少一级强奸罪不会成立。以目前案件的走向,刘强东会脱罪。

警察接手后,女方能否与刘强东私了,请求警方撤案?

叶宁律师:这个可能是存在的,但是违法的,刑事调查还在进行中,嫌疑人不允许干扰受害者,要做的非常天衣无缝,技术含量很高。受害人是定罪量刑最终的证人,一旦被害人更改证词或撤销指控,关键证人不到庭,检方肯定在见陪审团之前会撤销案件。本案最重要、最关键的是受害人的陈述、证词。

如警方认为刘强东涉嫌一级强奸重罪,而刘已回国,如何处理?如刘强东拒绝来美国接受审判,后果是什么?

叶宁律师:据最新报道,京东发言人已经对媒体声明,刘强东会全力配合美国司法机关的工作流程,这种选择显然是明智的。虽然司法机关目前还未对刘强东进行强制性措施,但如果一旦案件翻转,出现关键性证据,如果刘强东不到庭,治安法官会签发逮捕令,当然嫌疑人有权申请撤销逮捕令,但前提是证明自己确实没有收到出庭通知。但如果既不出庭,也不申请撤销逮捕令,就是拒不出庭,首先保释金会被没收,其次通缉令在州、随后会要求联邦协助,在全美通缉。届时,刘强东就将无法进入美国境内,否则第一时间会被捕。最坏的结果是美国将向法国里昂的国际刑警组织发放国际红色通缉令,进行全球通缉。但现在谈这个还为时尚早,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检方已经收集到足够的定罪证据。能不能把案件进行下去,都是问题。刘强东被保释,并不意味着无罪,法官还会择日安排下次出庭日期。刘强东还将面对法院程序,除非在开庭之前就撤销案件。

个人认为,作为富甲一方的全球性富豪,刘强东不会拿自己的前途和名誉作为赌注去选择在美国跑路,这是掩耳盗铃的愚蠢做法。我相信,刘强东会配合美国检方,将案子进行到底。

能否介绍一下刘强东案可能涉及的的刑事审判程序?

叶宁律师:首先本案不牵涉到联邦法院,只属于州法院的管辖,强奸、杀人、贩毒都属于州法院管辖的案件。诉讼周期长短会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变动,没有绝对的定数。周期一般从开始到结案,一般是一年到一年半。美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对被告是非常有利的。只要有一个关键证据站不住脚,那整个案件就倒台。

美国检方的检控有两种,一种是检方提出的起诉状,一种是由大陪审团签发的起诉状,前者比后者多了一个权利,刑事案件的被告要向法院申请,要求召开证据听证会。现实中,有经验的刑事辩护律师都会在这个环节做文章,很多证据收集匆忙、乌龙的刑事案件在这个环节就被撤销(dismiss)掉了。

刘强东案发后,京东集团曾发布声明称:刘强东遭失实指控,经过当地警方调查,未发现任何不当行为。该声明是否涉及虚假信息披露,可能面临集体诉讼?

叶宁律师:这种诉讼是非常常见的,华尔街已经有三只“大老鼠”跳出来了,三个超大律师事务所的号召股民进行集体诉讼,这些动作和做空集团有关系。首先,京东集团发言人的这篇声明措辞是存在一定问题,从法律角度是存在隐患的,发布之前应该没有和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商榷。相反,刘强东的刑事辩护律师,明尼苏达州的资深老律师讲得非常巧妙,我的当事人刘强东先生是无罪的,这是非常严谨的说法。美国两百多年的司法发展就是建立在无罪推定上。美国法律界有句行话「任何人在被有资格进行审判认定有罪之前,都要推定为无罪」。这个大律师说出刘强东无罪,其实在正常不过。在被定罪之前,每一个被告有权说这句话。但京东发言人的声明并没有违反言论自由,只是侵犯了一小撮做空集团的利益。京东集团向外界释放的有利于京东集团股价的信息或声明,到底是损害了股民的利益,还是维护了股民的利益?这个问题很好回答。但京东的这一做法确确实实可能损害了占股民4%的做空集团的利益。说句难听的,棺材店的老板希望天天死人一样,这四家天天兴风作浪的华尔街律师事务所要维护股民的利益,但因果关系何在?

刘强东案件涉及到哪些民事责任。比如实名认证的京东发言人第一时间发布声明,刘强东遭到了不实指控。但是京东在美国属于上市公司,这种行为如何定性?

叶宁律师:京东集团的声明只要不离谱、不过分,即属于行使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的权利,和股民的损害不存在因果关系,恰恰相反,他们的职责就是要稳定股价、稳定京东绝大部分股民的利益,不至于失血太多。但做空集团是嗜血的,以牺牲90%以上股民利益为前提,获得自身利益的。

第一宪法修正案的言论自由,一般用在政治案例,在刑事、商业案件里为何也有言论自由的说法?

叶宁律师:关于商业行为的言论自由,美国判例是支持的。第二个,我对案件的看法不同于主流观点。不能出现某一种倾向掩盖多元化的观点。在案件未明朗之前,我愿意相信受害者,我同情受害者,希望正义在案件得到彰显,这是前提。但我们也要看到,在定罪前,不能一味污名化被告,被告的合法权利也应当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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