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专线(微信同号):13757488909
案情回顾
一次偶然的机会,向女士发现了丈夫的婚外情。丈夫在抖音平台认识了美女小陈,通过不断打赏与小陈发展成线下的情人关系,丈夫经常在淘宝账户上给小陈进行电话充值,并在淘宝平台为小陈购买洗衣机、床垫等生活用品,在此期间,丈夫也一直不断的通过抖音打赏的方式给小陈赠与财物,数额巨大,向女士认为,抖音打赏及购买家具家电的行为都应视为丈夫对小陈的赠与行为,该行为因违反公序良俗应当被认定为无效,小陈应当就打赏的款项和购买物品的出资进行返还,故向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丈夫与小陈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小陈退还赠与财产。
庭审中,小陈答辩称,其与向女士丈夫虽为男女朋友关系,但其系抖音平台入驻主播,通过加入公会的方式进入平台,所获得的打赏是自己劳动获得的报酬,该打赏行为不属于赠与行为,向女士丈夫购买虚拟货币并进行打赏的行为属于消费行为,其在抖音平台进行打赏,收益是通过抖音平台、公会及自己三方按照内部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认定了打赏属于赠与行为,也存在遗漏当事人的问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向女士丈夫与小陈的男女朋友关系不受法律所保护,向女士丈夫未经向女士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给小陈电话充值、购买四件套、冰洗套等物品,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鉴于上述物品小陈已经使用,返还货物已无必要,故小陈应按向女士丈夫购买上述物品的价款作为返还金额。抖音打赏一节,向女士丈夫先通过购买抖音平台虚拟货币,再通过用虚拟货币购买礼物的方式,来对抖音主播小陈进行打赏,虽然从结果来看该行为使小陈获得金钱收现的收益,但该金钱先转化为虚拟货币再通过虚拟货币购买虚拟礼物,最后由抖音平台、公会以及主播个人根据事先达成的分配协议,由虚拟礼物等价转化为实际金钱价值再进行分配,不符合赠与合同的定义。向女士丈夫通过抖音平台对小陈进行直播打赏应当认定为消费服务行为,其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消费应当是自由的,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是有效的。故向女士要求小陈返还抖音打赏财产,不予支持。
律师说法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属于消费行为,社会生活中,作为一个自由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与他人形成的法律行为多种多样,如买卖合同关系、借贷关系,与公司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等等。而赠与合同关系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关系。每一种法律关系也将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以赠与合同关系为例,赠与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即赠与无效后,应当送钱还钱,送物归物,在物品灭失的情况下,应当折价予以赔偿;如果赠与的是不动产,并且已经过户,则第三者需返还不动产;如果赠与的是动产且已交付,则第三者需要返还动产,若动产已经灭失或不具备返还条件的情况下,第三者应当折价予以赔偿。
在我们追回配偶向第三者转出的财物时,也应当区分配偶和第三者形成了何种的法律关系,事实上,即使认定了有转款的行为,也并非所有的款项都能够追回,认定第三者应当返还的前提条件为认定了配偶实施了赠与行为,即该行为应当符合赠与的形式要件,如果配偶与第三者还存在其他的法律关系,则应当适用其他法律关系的相关规定,而无法适用赠与无效的相关规定。
夫妻双方,要忠于家庭,履行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对于出轨方,要为出轨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对于被出轨方,要保持清醒,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第三者,破坏他人家庭的行为不仅可耻,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毁人毁己,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