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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逃税罪

通过“阴阳合同”逃税的司法裁判规则

通过“阴阳合同”逃税的司法裁判规则 首次逃税无刑责

张月红律师阅读(1153)

扣缴义务人从纳税人处已扣、已收税款,但违反法定义务,不将其已扣、已收税款足额上缴给税务机关,其主观恶性比纳税人更大,其立案追诉标准应该更低。评析:本案争议焦点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的逃税行为在本质上是否相同,造成的危害是否一样?出罪的标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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