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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年多,她还要到了精神赔偿:一场迟到却不晚的「其他重大过错」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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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宁波,婚内出轨离婚后还能不能再要精神赔偿?——这起宁波鄞州区的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把「协议离婚一年后仍可主张」这条规则一次讲透。

案由: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受理法院: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案号:(2023)浙0212民初2***6号

标签:#离婚损害赔偿 #婚内出轨 #精神抚慰金 #宁波婚姻家事

一、案情速览

2014 年 3 月,宁波鄞州区的阮某与钱某登记结婚,第二年育有一子。婚内钱某多次出轨,与案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2020 年 7 月,双方办理协议离婚,同日签订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与共同财产分割作了约定——这份协议里,没有提到损害赔偿。

离婚一年多后,阮某整理旧物时翻出一段行车记录仪录像,录于 2019 年,里面钱某与案外人的通话内容清清楚楚。她这才下定决心,以无过错方身份起诉钱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55 万元。

二、争议焦点

  1. 离婚协议已经办了一年多,损害赔偿请求是不是早就过了时限?
  2. 婚内多次出轨,够不够得上民法典里的「其他重大过错」?

三、律师办案思路

张月红律师代理的是原告阮某(无过错方),这起案子的两把钥匙,都锁在「规则」与「证据」上。

第一,把时效这道门推开。很多人以为,协议离婚一年后就再也不能主张损害赔偿——这是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留下的印象。2021 年民法典施行后,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八十九条明确删除了「办理离婚登记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的规定。张月红律师据此主张:只要离婚协议没有明确放弃,三年普通诉讼时效内都可以主张。离婚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前,但适用民法典更有利于保护无过错方,依照时间效力规定,应当适用。

第二,把「出轨」坐实成「重大过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列举了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还有一项兜底——「有其他重大过错」。律师团队把行车记录仪录像与通话记录整理成证据链,向法庭证明钱某婚内多次出轨、长期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落进「其他重大过错」的兜底条款。钱某对录像真实性也予以认可。

第三,把赔偿主张的尺度谈到位。精神损害赔偿不是「要多少给多少」,法院会结合过错程度、损害后果酌定。律师团队在主张 55 万元的同时,把过错的持续性、对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讲透,为法院酌定提供了充分依据。

四、裁判结果

法院采纳了「未超过诉讼时效」「构成其他重大过错」的意见,判令钱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阮某精神损害抚慰金 5 万元。请求金额虽未全额支持,但本案真正的意义在于:协议离婚一年多后,损害赔偿依然可以主张——权利没有因时间而消失。

五、给宁波当事人的几点提醒

第一,离婚协议里别急着写「放弃损害赔偿」。一句话「互不追究」,可能把婚内过错方的赔偿责任一并抹掉。海曙、鄞州的当事人,签字前先看清有没有放弃条款。

第二,离婚后一年两年,不等于权利作废。民法典施行后,协议离婚后主张损害赔偿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旧的一年限制已经删除。余姚、慈溪的当事人若一直拖着没主张,先别自己判「过期」。

第三,把出轨证据做成链。行车记录仪、聊天记录、转账流水、通话录音,能证明「持续、稳定」不正当关系的材料,都要留存。北仑、镇海的当事人,证据越完整,主张越有底气。

六、FAQ 高频问答

问一:宁波鄞州,协议离婚一年多了,还能主张精神赔偿吗?

答:可以。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八十九条删除了旧的一年限制,协议离婚后主张损害赔偿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前提是离婚协议未明确放弃。

问二:婚内出轨算民法典里的「其他重大过错」吗?

答:多次出轨、长期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可能构成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据此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问三:余姚的离婚协议里写了「互不追究」,还能主张吗?

答:一般不能。协议离婚时明确放弃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支持,签字前务必看清相关条款。

💰 权益小结:本案为阮某争取到离婚后精神损害赔偿 5 万元,并确立「协议离婚一年后仍可在三年时效内主张」的路径;婚内多次出轨被认定为「其他重大过错」。

📌 管辖提示: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属婚姻家庭类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本案一审由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受理。

本文为案例展示,当事人信息均已脱敏;具体案情与裁判结果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撰稿:张月红律师|宁波专职婚姻家事律师,专注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婚内房产、出轨取证、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执业地点: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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