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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执念与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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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宁波离婚律师按:常言道:好兔不吃窝边草,好男不约回头炮。真正的感情,是爱的时候义无反顾,分的时候绝不回头。

执念 

 

生孩子的人少了,国家着急,要取消计划生育国策。离婚的人多了,国家也着急,要增加离婚冷静期法规。

事实上,想离婚的人,总归是能离掉的。没有离不掉的婚姻,只有不努力的原告。

有个名人,起诉离婚,官司打了八年,终于离掉了。法官对我(原告代理律师)说,你不要抱怨,法院判离婚是非常不容易的,是顶住各方面巨大压力的。我说,理解,谢谢!

不想离婚的人,有些确实还有感情残念,但大多数不知道如何用力。

明明知道夫妻感情出了问题,但是往往手足无措。不想婚姻就这么解体,但却不知道如何才能把对方拉回来,伴随着无助和绝望。有了执念,就难以抉择。

抉择

 

结婚时很多一拍即合,离婚时很难不约而同(“假离婚”炒房的除外)。提出离婚的一方,是需要勇气的。被动的一方,是需要韧性的。一个是已经去意已决,另一个是不知道如何抉择,天然的不平衡。

决定离婚必然有自己的心路历程,被动离婚的一方有时并未察觉,自然难以感同身受。决定离婚的一方,首先要说服自己,再要说服对方,每一步都不容易。被动离婚的另一方,是突然被推到对立面,要其求同存异,接受现实,这更加艰难。

很多时候,恋爱时感情越好,婚姻历时越久,作抉择越困难,正所谓,爱太深,容易看见伤痕,情太真,所以难舍难分。

当剪不断理还乱、无法协议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只能诉至法庭时,很多案件的观感都是原告(要求离婚的一方)残忍绝情,被告(不同意离婚的一方)无辜悲催。

但案件到了法院,流水席上的一道道大餐,端坐在上面的法官,实际上早就“审美/丑疲劳”,对感情的渲染基本免疫了,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诚,是能受到法官欢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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