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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离婚律师按:解答离婚咨询关系到法律的尊严与威信,以及国家法律职业对人民群众的影响力,也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及离婚律师本身的声誉。因此,在此过程之中离婚律师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离婚律师解答离婚咨询的总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宁波离婚律师业务活动中应当贯彻始终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体现在离婚咨询工作中,就是要求离婚律师把解答离婚咨询工作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忠于事实真相,并正确运用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解答离婚咨询的相关问题。离婚律师只有在客观、全面地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才能根据有关法律问题做正确的解答。在这一总原则的指导下,应注意以下几点基本要求:
劝解调停息讼解纷
对于因法律问题发生的纠纷,离婚律师应依据相关法律明辨是非,坚守立场,必须从咨询者的角度出发,维护咨询者的利益,不能为一己之利煽风点火,怂恿情绪化的当事人做不理智的决定。如果不是原则上的过错,建议先对咨询者多做劝解调停工作,从而促使非原则性的纠纷能够得到正确、合理的解决,避免夫妻之间家庭矛盾的激化。
解答离婚咨询必须有根有据
这就要求离婚律师对咨淘耆提供的每条咨询意见不能随声附和,更不能不懂装懂,而应有根有据,准确无误。否则,不仅会造成不应有的矛盾和影响,而且也直接有损于离婚律师事务所和经办离婚律师的威信。
态度认真,高度负责
离婚律师解答离婚咨询是一件耐心细致的工作,离婚律师应当以满足咨询者的正当要求、合法利益为己任,对咨询者高度负责,对咨询的问题给予客观、全面、准确的回答,使咨询者获得真实可信的答案。利于其解决婚姻家庭的问题。此外,离婚律师亦应从高度负责的态度出发.及时纠正自己在此过程中的错误。
热情诚挚,平易近人
离婚律师解答离婚咨询时,应树立诚挚心态,坚持热情的服务态度,不能让当事人感觉进离婚律师事务所感到是进衙门,影响离婚律师事务所的形象和声誉。
一方面离婚律师对咨询者所提问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以自己的法律知识为群众解惑释疑。
另一方面作为一名离婚律师,在接待离婚咨询时要平易近人,提问方式恰当得体,解答问题要通俗易懂。还要注意取得咨询者的信任,使咨询者如实陈述问题,为离婚律师正确解答离婚咨询提供依据。
切不可因询问事务琐碎麻烦而轻视日常离婚咨询业务,也不可因涉及疑难的法律问题而敷衍搪塞,否则将有损律师形象。
▌文章作者/张月红 律师
专业宁波离婚律师在线律师,离婚咨询24小时电话13777021012。张月红系中华律师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宁波市律师协会会员。有上万小时的离婚咨、心理导询经验,在婚姻诉讼、婚姻心理、起诉离婚等各领域均有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