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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类型有很多,实践中,一些离婚诉讼案件一审、二审中,不仅有书证、物证,还有视听资料,并且仅视听资料就数十份,其中每份录音长度就有几个小时,于是很多人会在提交过程中产生一个认知误区,这些证据都需要提交吗?
答案是否定的,提交证据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案件事实,是为了便于法院查明并确信这些事实。提交证据并不是多多益善,这是因为首先没有必要对只证明一个案件事实的性质相同的多份证据逐一进行审核;其次,有句成语叫做“言多必失”,其实在离婚案件的诉讼中可以说“证多必失”,提交的证据过多,难免会出现证据相互之间有冲突矛盾的现象,一旦被对方抓住不放,法院可能因为证据之间的这种矛盾冲突而不予认可当事人辛辛苦苦收集来的证据。
所以,应该根据自己诉讼的需要而提交证据,当提交的证据数量较多时应当制作一份证明目录,以便法院进行审理。证据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逐一编号,例如:可以按照时间的发展顺序把所有证据编号,也可以按照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的顺序编号,还可以按照原被告双方关系类、财产类、感情破裂类的顺序编号。把证据整理好顺序后,对每一份证据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形成证据清单。
在起诉提交证据时,所有的证据都可以先提交复印件或复制品,原件可以在证据交换或者开庭质证时予以提交。
张律师提醒需要注意的是,证据是物证时当事人可以对其进行拍照、摄像的方式提交,录音文件当事人应当事先将谈话内容整理出书面记录,并在重要段落注明录音文件中的对应点,并制作光盘提交法院;如果需要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出书面的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写明需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姓名、联系方式、证明内容等等。
离婚诉讼案件法院决定立案后,会向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会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_请调杳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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