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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家478亿郭炳湘离世,郭氏三兄弟反目背后的家族信托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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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风入院治疗55天后,新鸿基地产前董事局主席、帝国集团主席郭炳湘的妻子李天颖于今天(10月21日)正式发布公告确认,郭炳湘已于10月20日早上病逝,在家人及家族各成员陪伴下安详离世。张律师就用一篇旧闻来回顾一下新鸿基郭氏三兄弟的在财富传承纠纷背后罕为人知的家族信托之争。

郭氏三兄弟在全面接班后,曾经互相配合将父亲留下的家族企业发扬光大,广受赞誉。后来,一些突发事件导致兄弟感情出现裂痕,上一代设定的家族信托条款又弄巧成拙,最后演变出一个不幸结果。

香港的世家大族近些年来可谓是非不绝,因为争夺家产而闹上法庭者,更是接连不绝,较为轰动的除了以名菜“金牌烧鹅”名闻海内外的镛记酒家甘穗辉家族,更有被称为”红顶商人”的霍英东家族,以及缠绕于遗嘱真伪而诱发连串诉讼的王德辉龚如心家族等等,至于将要重点探讨的香港地产龙头企业新鸿基地产 (简称“新地”) 郭得胜家族,虽没爆发家族成员因为争夺家产而闹上法庭的事情,但相信已到了一触即发地步,而家族所卷入的牵涉特区政府前高官许仕仁贪贿案,更令其中一位家族成员郭炳江和一名高级职员陈钜源最终锒铛入狱,案件不但轰动中外社会,亦引起公众高度关注。

有关郭氏家族这一戏剧性的令人叹息发展,坊间甚嚣尘上的一个说法,是家族内部因为矛盾积聚日多,个别家族成员觉得利益受影响,乃提出分家,让其可自立门户、另起炉灶,但却因创业大家长郭得胜生前在家族信托中订下了“新地股份不能分拆”的硬性规定,以防分家削弱家族力量,因而将儿子们捆绑在起来,令他们欲分无从,并人算不如天算地在家族内部斗争过程中,揭露了公司高层和家族成员与政府官员交往时的不法行为,最后惹上官司,悲剧收场。

对于坊间这种传闻与兄弟斗争前因后果的是耶非耶,社会莫衷一是,亦难辨真假,真相或许永远不会让局外人知悉,本文的探讨焦点,其实亦非集中于此,而是想借着这个家族的重要个案,揭示大家长一心渴求家族企业长存与财富代代相传的误区,从而回答一个关注度颇高的理论问题:孕育于西方的社会和商业制度是否可以完全适用于东方?

比如,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流行于西方社会的家族信托制度,当时在香港方兴未艾,很受华人富豪巨贾欢迎,原因一方面与当时的遗产税高昂,若在大家长去世前先将名下财产先行转移到家族信托中,则可免被征收遗产税有关;另一方面则与那时社会对西方制度高度信任,并对信托制度可保障家族财富代代相传的作用给予很高评价或肯定有关。后者给予富豪巨贾最大吸引力,在于令他们相信,只要在信托中加入一些硬规则,要求信托执行人或遗嘱承办人紧紧跟随,家族企业及家族财富便可一劳永逸。

通过新地的案例发现,作为家族大家长的郭得胜生前在家族信托中订下的“新地股份不能分拆”的硬性规定,更多是一厢情愿地渴求子孙可一团和气,这一安排因为没有顾及中国文化中诸子均分的分裂力量,日后令家族陷于困境,给家族及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意料之外的灾难性后果。

兄弟同心的力量

华人家族企业传承长期以来备受关注,而“富不过三代”更被视为乃套在其头上的“紧箍咒”,觉得下一代总不如上一代,无法接班,家族企业必然最终败亡,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范博宏教授的实征研究更具体地指出:家族企业在继承过程中都面临巨大的财富损失,在继承年度 (新旧董事长交接完成的一年,通常此交接伴随控股权交接,原注) 及此前5年、此后3年的累计股票超额收益率平均高达60%,换言之,股权所有人于企业传承前5年每份价值100元的股权,在传承完成时只剩下40元。相比其他两地 (台湾和新加坡),香港近80宗经历传承企业的价值损失更大,高达80%。

然而,大多数有关香港世家大族的研究则显示,情况并非这样的一面倒。恰好相反,自香港开埠以来,富过数代,至今长盛不衰的例子其实不少,就算有些看起来已没祖父辈那么风光或名声显赫了,但实力 (财力和才力) 仍不容低估,部份世家大族或者让人觉得“风光不再”,但原因很多时却与后代选择低调、不愿在传媒曝光有关,家族实际上仍处于社会最上层。至于“新地”的个案,则可说是其中一个有力的说明。

简单来说,郭得胜辞世前,仍担任“新地”主席一职;辞世后,其管理大权自然悉数交由第二代负责,长子郭炳湘出任公司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二、三子郭炳江、郭炳联则出任副主席兼董事总经理,而幼女郭婉仪则出任财务策划副经理,基本上完成了第三阶段的接班任务。虽然不少非家族的专业人士获吸纳入管理层,甚至居于高位,亦采取了不少西方强调授权、透明和效率的管治哲学,但决定大权仍紧紧掌握在家族成员手中。如图1所示。

虽然不同子女在企业中的职位安排妥当了,但社会上对于第二代继承父业后能否维持“新地”强大发展动力的问题,一直颇有怀疑,并有各种企业可能从此走下波,甚至将会因矛盾激化分家析产、各走各路的说法。然而,若从各种数据上看,不难发现,三兄弟之间的看法、作风及信念等等,虽然未必完全一致,但彼此间的各有分工、各司其职,合作起来还是显得相当畅顺,可见彼此之间的关系相当稳固,互信与支持极为充足,至于作为女家长的郭得胜太太在维持子女关系、构建和谐家庭方面,更发挥了无可替代和不容低估的巨大力量。

事实亦是如此,被视为“新三剑侠”的郭氏三兄弟郭炳湘、郭炳江和郭炳联,继承父业后携手合作,不但没有像某些同样经历跨代传承的企业般出现分裂或衰落的现象,反而因为昆仲之间的各有分工,可以互补长短,并能共同努力而发挥了“协同效应”,令企业的实力更上层楼,至于“新地”第二代成功接班的个案,成为了社会及市场谈论的对象,认为此乃其中一个”子承父业”的成功个案。

▲ 郭氏三兄弟:郭炳湘、郭炳江和郭炳联

二代接班后之所以能带领“新地”不断取得突破,更上层楼,是因为他们清楚地注意到,随着社会日渐进步、生活水平日渐改善而物质条件亦愈见丰裕,普罗市民对住屋的质素亦要求日高,因而调整了本身的发展策略,定下打造名牌、树立口碑的重要目标,在原有的基础上提升物业的设计、用料、设施及服务,希望将“新地”打造成“质素高、管理好、服务佳”的品牌。

更准确地说,在发展沙田新城市广场的经验中,“新地”掌握了在铁路车站沿线 (交通便利) 兴建高质素物业所带来的巨大利润和发展潜力,因而将投资焦点投放到这方面上,先后在各个新市镇 (区) 上兴建该区的地标式建筑,并令这些项目日后成为人流、商业及消闲娱乐的集中地,从而将“新地”打造成物业名牌。正是这种前瞻性的思维,加上第二代能够秉承上一代的策略,“新地”才能推陈出新,自九十年代起逐步将自己打造成在质素高、服务好优质物业的象征,成为了消费者的信心保证。

除了坚持发展高质素物业并极为注动地产投资的核心业务外,“新地”的第二代领导显然亦明白到强化核心业务、适当多元发展的重要,因而先后进军电讯业、资迅科技业、运输物流业,以及基础建设业,至于旗下的附属或联营企业如数码通、新意网有限公司、载通国际控股、威信集团、新鸿基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海港货柜服务有限公司,以及三号干线 (郊野公园段) 有限公司等,亦或先或后变成了家传户晓的名字,令“新地”发展成一家规模庞大、实力雄厚、管理完善的地产集团。

为了更具体地说明由第二代全面接班后“新地”的发展情况,从而印证兄弟同心、互相合作,所迸发出来的巨大力量,不妨列举如下三项重要指针作为说明,让数据说话:

(一)、公司资产总值方面:单与1990年相比,二代接班后的二十多年间,资产总值上升近12倍,尽管在1990年时“新地”已是当时香港其中一家资产最为丰厚的企业,基数不少了,可见其业绩表现之突出。

(二)、公司盈利方面:上市后的“新地”,不但只公司资产总值增长亮丽,每年盈利其实同样令人艳羡。上市不久的1974年,税后盈利只有7,000万元,1990年上升至34.7亿元,2000年已跳升至83.4亿元。到了最近的2013年,更飙升至343.1亿元。当然,我们不难发现,当内外经济及家族内部碰到巨大风浪时 ── 如1998年“亚洲金融风暴”、2003年“SARS”、2008年“美国金融海啸”及家族内部出现严重争拗等,盈利难免大幅回落。

(三)、土地储备方面:作为地产发展商,宁土地储备是其发展实力所在。1972年上市后不久,“新地”即开始建立土地储备制度。从资料看,1990年土地储备已经上升至3,410万平方呎,到了2000年时,则持续上升至5,410万平方呎。最近的2013年,公司在香港的土地储备则录得4,690万平方尺的水平,数字上虽没1997年间高,但仍属很高水平。概括而言,郭氏三兄弟全面接班后的“新地”,不但没如坊间所估计的,出现家族内斗和闹分家的问题,发展上亦没出现公司市值大幅下滑的情况。恰好相反,三兄弟明显能够互相配合,令企业的发展节节上扬,因而让很多人觉得是青出于蓝。至于“新地”在第二代领导下能够不断取得突破,将父亲留下的家族企业发扬光大,更成为不少大学管理和传承课程的重点教学案例,受到高度重视。

作为“新地”当前业务发展的总结,不妨看看集团2013至2014年财政年度的年报,看看其具体实力,上图则是一个粗略图像 (只列出核心部份)。若按香港及中国内地两个主要市场划分,香港的业务分为地产发展、物业投资、地产相关业务、电讯及科技、基建及其他服务,而中国内地则集中于地产发展和物业投资。

绑架之后,无法疏导的怨恨情仇

1997年9月,郭炳湘遭绑架,虽没有实时影响“新地”的营运和发展,但却为兄弟之间的合作带来前所未有冲击,或者说令兄弟之间过去已有的、长年积累的一些矛盾激化出来,这其实是任何一个家族必然存在的十分遍现象。至于家族在处理这一矛盾时未能审时度势,作出灵活变动,而是受制于早年安排,令矛盾无法解决,最后演变成既伤害家族,又危及企业的不幸结果。

进一步说,面对这个局面的解决方法其实很简单,郭得胜生前便曾经面对不少,信发百货、鸿兴公司、永业有限公司及新鸿基企业有限公司等等合则来,不合则去,分手后仍是朋友,并可在各走各路后闯出另一片天的例子便是最好说明。然而,由于郭得胜生前在家族信托中订下了兄弟必须团结在一起,不可分家的硬性规定,却令传统社会藉分家以疏导矛盾、减少怨气积聚的机制失去作用,无从发挥。

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当兄弟之间的感情和关系出现表面裂痕之后,尤其是大家均已儿女成群,并到了思考各自一房传承及发展问题时,捆绑在一起,欲分不能的结果,就如没法宣泄的蒸气在一密封环境下不断积聚般,令兄弟间的矛盾与怨恨持续增强,关系裂痕不断扩大,最后乃恶化为具破坏性的斗争与冲突,不但给手足亲情造成伤害,亦窒碍了家族和企业的前进,令人叹息。

综合大小传媒与法庭消息报道,可粗略对郭炳湘遭绑架后家族与企业发展发生变化有这样的推测。在向绑匪支付巨额赎金而获得释放后,一生养尊处优、未尝逆境的郭炳湘,据说因被绑架期间遭到非人对待,一度与死神擦肩而过,给他身心带来极为巨大的创伤,并因此患上了恐惧与抑郁相纠缠的综合病症,不但情绪容易波动,令人觉得反复无常,容易暴躁,亦变得疑神疑鬼。经过一年多的治疗,病情虽有初步改善,但实质情况仍不理想,据说就算过了三年多之后,郭炳湘仍常有恐惧和惊慌,情绪难稳,可见其后遗症之沉重。

在这样的情况下,要郭炳湘如过往般履行职务,管理一家聘用超过三万名员工、乃香港地产业龙头的企业,明显已非易事,与两名弟弟之间的分歧、矛盾和争拗日多,关系变得紧张,实在不难理解。更不用说当兄弟或家族之间卷入了第三者,例如传闻郭炳湘容许知己唐锦馨干涉“新地”管理事务等,自然令问题及矛盾变得更为复杂。

必须指出的是,当郭炳湘身心受到严重创伤而表现出情绪欠安,令兄弟之间的关系又显得相当紧张之时,“新地”的营运与发展似乎并没受到甚么影响或打击,集团仍能保持令人艳羡的表现,不但业绩没丝毫退色,更能屡获殊荣,例如自2000年起连续多年获欧洲权威财经杂志Euromoney评为“香港十大企业排行榜”之一;在国际房地产杂志Liquid Real Estate的“全球最佳地产公司”中,自2000年以还同样取得靓丽成绩,甚至多届取得第一位的名衔;就算是《上海证券报》亦多年给予“最具品牌影响力房地产公司”的荣誉。原因一方面与集团早已建立良好管治制度有关,另一方面则与两名胞弟能够撑住大局有关。

尽管如此,坊间的数据却又揭示,由于兄弟间的矛盾日烈,令个别成员觉得独立自主或个人利益受损,因而提出分家析产、另寻发展的建议,但其主张却因郭得胜早年在订定家族信托时,已立下了一众儿子须和衷共济,一起经营“新地”,不能分家的规定而遭到拒绝。由是之故,兄弟间的不和无法利用传统的“退场机制”化解矛盾,因而令问题不断恶化,并出现了2008年2月18起郭炳湘突然遭停职,“放长假”,然后在5月27日被“新地董事局一致投票通过即日撤去郭炳湘的主席兼行政总裁职务,改由郭老太邝肖卿担任主席”等连串事件。

家族争斗升级,引发香港廉政公署介入

从日后令人叹息的结果来看,家族内部矛盾,导致彼此间争拗时各使阴招、不择手段,甚至不排除有人在“你做初一,我做十五”的意气驱使下,揭露了本来属于外人难以知悉的部份家族成员和集团高层与政府高官过从甚密,甚至有利益输送之嫌,引起政府防贪部门——廉政公署——的注视和介入,原因是廉政公署据说于2008年7月18日“收到匿名投诉信”,指斥许仕仁涉嫌贪污,随后即爆出轰动中外社会的特区政府前高官贪贿案,法庭上的证供则进一步披露了前文所提郭炳湘自遭绑架后性情大变,影响企业管治与亲人关系,甚至闹出要求分家析产等恩怨情仇等资料。

由于焦点并非刑事案件的来龙去脉,而是“新地”如何处理家族内部矛盾的问题,所以略过刑事调查的部份不谈,只集中分析家族如何应对那次前所未见的巨大危机与挑战。简单来说,当确定郭炳江、郭炳联和陈鉅源等新地领导于2012年3月被廉政公署拘捕,遭正式立案调查后,随即在保释期间宣布他们“没做错事”,希望减少事件对企业的冲击。

同时,两兄弟分别委任各自的儿子郭基辉和郭颢澧为他们的替代董事,防止管理层出现重大变化时影响家族利益和集团发展,即.当郭炳江和郭炳联遇到任何不测没法履行职务时,由郭基辉和郭颢沣顶替,此可视作提前接班的部署。后来,郭炳江被判罪成,其子郭基辉披甲上阵,子代父职,而郭炳联因获无罪释放,所以其子没有如侄儿般走上前台。

值得注意的是,郭炳江、郭炳联和陈鉅源等卷入许仕仁贪贿案进行审讯期间,家族终于宣布分家析产,当中的转折或分配情况,则仍颇值得玩味。香港《苹果日报》于2014年12月22日有如下一段报道:

2013年12月底,郭邝肖卿终于同意分家,将本来由家族信托基金持有部份新地股份,平均拨归予儿子郭炳江及郭炳联作私人持有,郭炳湘无份。有指郭炳湘与家族“倾掂数”(谈妥安排),2014年1月以郭氏家族名义出声明,指就家族权益达成共识,邝肖卿女士早前向三名儿子均分股权之声明,郭炳湘及其家人,会与两位弟弟及其家人,获得相同数量新鸿基地产之股权,中英文版本都清楚指明均分的是新地股份,无提及其他资产。

按以上报章报道推断,郭邝肖卿初期或者不打算将家产分给郭炳湘本人,惟后来或者经深入思考,甚至与各方谈妥条件与安排后,改变了想法,并确立了三兄弟均分的决定,惟这次的“分家”,似乎只触及“新地”的股份而已,家族其他方面的巨额投资或财富,并没包括在分家单内,此点或者会为日后纷争埋下伏线,不可小观。

至此,可以看到,“不分不分还需分”,郭得胜生前的硬性规定失败,反而反映华人社会家大必分的民间智慧则屡应不爽。如果当初在兄弟亲情由浓转淡后按中国传统方式及早分家,不但兄弟间斗争可免,亲人感情可保,对家族企业的冲击亦可减少至较低水平,更相信不会赔上亲人惹来官非,弄致亲人因此锒铛入狱的令人唏嘘局面,而这次事件的后遗症相信尚未完全浮现,就如霍英东家族,兄弟就着不同遗产细节,一次又一次闹上法庭,或者可以视为郭氏兄弟的其中一个发展可能。

郭炳湘在取得自己一分家产后,同样选择创立自己的企业,帝国集团及帝国建筑工程等,计划大张旗鼓,进军地产界,此点又与镛记酒家输掉官司一房在离开镛记酒家后自立门户,投身饮食业的举动十分相似,进一步说明华人社会的家族企业分裂,实在会产生不容低估的激烈竞争,并可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力量。

▌文章作者/郑宏泰教授 、高皓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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