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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法定代表人,简称法人代表,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法人的代表,对外可以代表法人从事法律和法人章程规定的活动的自然人。法人不是“人”,法人是一个组织,而法定代表人则是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无需特别授权就可以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法律和法人章程所规定的活动,其代表行为的法律责任由法人承担。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法定代表人以法人的名义在合同等文件上签字,但未加盖法人印章的情况下除非当事人对此另有约定,否则应认定为有效,即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与法人单位的盖章无实质区别。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约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风险来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这主要表现为:
(一)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企业法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我国《刑法》中有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对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若构成单位犯罪的话,法定代表人就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职务风险,如: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非法经营罪、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等。
(二)民事赔偿责任
1、 因经营过错向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履行职务过程存在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例如,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法人即公司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的赔偿责任。
2、 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作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挂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时,一定要慎重对待,挂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样面临着较大、甚至更大的法律风险。因为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并不能实际控制和管理公司,但实际控制人通过公司名义做出的一些违法行为,却需要挂名的法定代表人首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民事责任方面,以宁波企业法律顾问的经验,一般来说,公司以其自身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将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在刑事责任方面,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实施经济犯罪行为如非法经营等行为,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虽然未直接参与以上行为,但如果其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以上犯罪行为,却不加阻止,或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则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很可能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无需承担风险”的承诺或者约定是无效的
即使挂名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有类似“挂名法定代表人不参与经营和管理,也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免责约定,该约定也只在双方之间内部有效,对外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即法定的,按照法定效力高于约定的原则,故该免责约定并不能对抗法律规定,即对外无效。总之,挂名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几乎无法避免,因此,宁波企业法律顾问提醒大家不要为了法定代表人的头衔或贪图挂名的报酬而身陷囫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