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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股权转让须谨慎,这些情形法院管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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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无论是股东转让股权还是作为受让方受让股权,都应当按照《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但是,股权转让是受到时间、法律等多方面条件限制的。因此,转让方和受让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首先应当眀确我国法律规定对股权转让的限制,确保股权转让合法有效,避免产生相应的法律纠纷。

归纳起来,股权转让过程中受到的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公司章程的限制

股权转让要受到公司的规章制度的限制,只要公司章程符合国家法律规定那么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就要按照公司章程进行。我国《公司法》第71条第3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意思即是说,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转让给其他股东,不能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第三人”,那么股东将股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因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应认定转让无效。

我国《公司法〉的限制

我国《公司法》第71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即是说,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东向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取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先购买权。如果违反上述程序与规定,应被认定为转让无效。

特别法律的限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一些股权转让合同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如国有股权、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若未经批准擅自转让的,股权转让将被认定无效。因此,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和受让方应详细了解我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防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转让无效。值得一提的是,实践中有些股权转让同样会受到某些合同的限制,此类合同主要包括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等,如部分股东之间就股权优先受让权所作的相互约定、公司与部分股东之间所作的特定条件下回购股权的约定等。转让方和受让方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应注意审查是否存在此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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