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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阅世录
果然《民法典(草案)》没有让人失望,令网友「诟病」的「离婚冷静期」真的没有删除。
《中国妇女报》曾在微博上发起 「协议离婚设冷静期,你赞同吗?」的投票,其中「反对,有违离婚自由原则」的比例占到了 95.1%。
随后《中国青年报》发表了一条新闻:《民法典草案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关注离婚冷静期男士居多》,该新闻引用了腾讯指数,引用数据如下:
表面上看,支持「避免冲动离婚增强家庭责任感」的观点占据主流,为 56%,这一结果似乎与《中国妇女报》的调查结果完全相反。事实上,这份调查报告提前设置了一个「陷阱」,这种问法是建立在已经明确规定「离婚冷静期」的基础上,甚至就是在询问离婚冷静期的好处,你让那些不支持离婚冷静期的网民如何投票?投「其他」嘛?谁知道「其他」是不是代表「不支持设置离婚冷静期」。
关于婚姻的起源,有很多论述。玩笑式的一种说法是在猿猴时代,混乱杂居,母猿猴生了小猴子,为了让公猿猴可以一起抚养,就慢慢选择了一对一的固定结伴模式。
为了孩子,大多数人都掏心掏肺奋战到死,守护婚姻哪怕是「很不幸的婚姻」这种疯狂的事情,对于父亲母亲这两种身份的人而言,完全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从经济学上看婚姻的本质,基本围绕财产合作展开。婚姻就像一个商业合同,男女双方各取所需,各尽其职,就像一切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在合约期内,尽量不做违法行为,争取双方利益和需求实现最大化。
《奇葩说》中的智力担当薛兆丰教授认为
结婚,就是办家族企业,签的是一张终生批发的期货合同,双方起拿起自己的资源办企业,这个时候男女双方给出的资源包是不一样的,有身体、有生育能力、有容颜、有家庭关系、有自己未来的增长潜力。
浪漫主义者倾向认为婚姻是为了爱。有这种浪漫情怀,一方面可见人类很擅长美化自己创设的各种枯燥规则制度,婚姻与爱情缔结是被美好合理后的结局。另一方面或许源于我们对人类永恒爱情的向往,可是白头偕老只是美好爱情的一种类型,而非全部。
如果白头偕老,是唯一且值得推崇的感情模式,那么我们的文艺作品该多么枯燥乏味。
关于婚姻,还有很多别的视角去观察。不过,张律师始终觉得人类的自由很珍贵。正如那句裴多菲的老名言: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如果婚姻走到了不得不断裂的尽头,双方应该有适时结束它的权利。
结婚的人如果在不冷静或被迫不得已结婚,后来想离或许才是真冷静后的决定;婚姻双方,一旦走到了离婚一步,协议都拟好了,还有什么需要冷静的余地呢?
何况诸如家暴之类的特例,单方面想撤销婚姻关系,也应该被尊重,一旦给出冷静期岂非意味着延长甚至加深某一方的痛苦?
反推一下,为何立法者要制定类似规定呢?不外乎以下原因:一是复婚案件不在少数,立法者认为设置离婚冷静期可以解决该问题;二是「宁拆十座庙,不会一桩婚」传统封建思想观念影响;三是目前国家离婚率偏高,国家不得不通过法条予以变相禁止;四是考虑到子女的健康成长,试图减少下一代中单亲家庭的数量,但父母天天在家干架,对子女的成长真的好吗?五是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再次申请离婚的案件占比较小。
成年人,有选择缔结婚姻的权利就该同等享受解散婚姻的权利。否则为什么不制定一个领结婚证的冷静期呢?
“冷静期”真的能按下离婚的暂停键吗?在本律师看来,容易分开的恋人在领证的时候或许更热血沸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