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专线(微信同号):13757488909
奕车人对异性的独占意识较弱
宁波离婚律师按:在奕车社会,处于“里夏夏”时期的年轻夫妻,并不需要同汉族传统社区一样恪守贞洁。他们各自投入到频繁而热烈的交友活动中,相互之间的独占意识较弱,尤其是那些原本就没有感情基础的包办婚,双方之间从不互相干涉。在这种自由的交往当中,青年们往往能够结识喜欢的异性,并在长期的交往当中建立深厚的感情,感情积累到一定程度,便会商议婚配。如果双方的关系没有与传统的婚配禁忌相冲突,并能够如数偿还女方的聘金,那些缔结过童婚的青年就能很容易从先前的婚姻状态中解脱出来,与自己喜欢的人缔结婚姻。
宁波离婚律师案例:24岁的GL,皮肤白皙细嫩,长相清秀漂亮,远近村寨的很多年轻小伙都对她十分爱慕。但是促使她后来远近闻名的原因,却并不是因为她的美丽,而是因为她高昂的聘金。GL 11岁的时候就被父母包办,嫁给了妥龙寨的一户人家。那时候年幼,一切都听父母安排,每逢农忙或夫家需要帮忙的时候,GL和她的亲人都会前往帮忙,对丈夫也是客客气气的,表面一派和谐。随着年龄的增长,十七八岁的时候,GL已经出落得十分漂亮,来GL扭然的小伙子络绎不绝,在众多的小伙子当中,GL与妥垤寨的一个小伙子缔结了长期车艾关系,两人情投意合,便商议婚配。妥垤的车艾去找GL的前夫商量聘金的赔偿问题,前夫见GL去意已定,加之自己也有其他的相好,于是同意离婚,车艾在GL原本4600元聘金的基础上,多赔了其前夫4400元,共计9000元。这笔钱也就成为GL第二任丈夫的聘金,两人缔结了婚事。婚后两人恩爱和睦,外人多为称道。不料结婚三年之后的一天,GL出外赶集,就没有回来。其夫多方打听,才知道GL在集市上路遇以前妥赊的一个车艾,被该车艾用摩托车强行带回家。其夫听说妻子被另外的男子挟持,十分恼怒,便带领父亲、岳父及几个兄弟前往讨要说法,问了GL自己的意愿,GL说虽然自己是被强行带回来的,但是现在觉得这里也挺好的,愿意留下。其夫见GL表态,又失望又生气,就提出要30000元赔偿金(当时奕车社会的聘金的普遍水平只达到20000万),当时妥赊车艾家中只有本人与父亲在家,鉴于GL丈夫方人多势众,同时又真的十分喜欢GL,就同意下来,东拼西凑,给了其前夫30000元。GL也由此成为奕车山自由与禁忌寨“最贵”的姑娘。事不凑巧,GL与第三任丈夫结婚之后,婆婆就生了一场大病,因此,GL被认为是不吉利的人,丈夫亲族中的很多人都劝两人解除婚姻。但是GL的家人认为30000元的聘金实在太高,没有人愿意出,没有办法离,解除婚姻的事情被耽搁下来。GL因与丈夫家庭不和,不愿意待在家中,于是出外打工,在打工期间,与金竹林寨的一个小伙子相爱,GL的第三任丈夫因迫切想与其离婚,因此将聘礼降至15000元。现在,GL已经生育了一个女儿,生活十分美满。
奕车人婚变的三个特殊原因
宁波离婚律师认为GL的例子虽是特例,但却带有典型性。并不是所有奕车人的婚姻都会如此跌宕起伏。但是离婚是很多人都会经历的情况却是不争的事实。离婚事件的普遍发生,从源头上考察,宁波离婚律师归结为三个原因:
夫妻关系无法建立使当事人对婚姻的分合持宽容态度
同样是对初婚生育前特定民族的离婚原由进行探讨,有学者将新疆维吾尔族婚姻解体的原因归结于结婚前后女性角色地位的骤变引发的心理落差。但于奕车人而言,则恰恰是婚前婚后始终如一的角色身份阻碍了夫妻关系的建立。前已述及,处于“里夏夏”期间的已婚夫妇在居所、着装和行为方面与婚前并无二致,保持未婚时的自由。除了农忙时期姻亲之间偶尔的互助之外,夫妻双方基本不参与对方的家庭及经济生活。妻子的衣食住行完全由娘家支付,甚至在履行探亲义务的时候,也同做客一般。丈夫与妻子的性魅力应向婚姻之外的情人展示,若非妻子自愿,丈夫不能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在这种强调个体自由的婚姻状态中,正常婚姻之中性与经济两项指标只能得到部分满足,甚至完全不能满足,婚姻所需的那种相互之间的亲密情感也就无法建立。因此,当事人在面对婚姻解体之时也能泰然处之,不容易产生主流社会中离婚夫妇相互之间的精神伤害,甚至纠纷、争吵和暴力。
再婚聘金的单向转嫁支付使父母对离婚持宽容态度
聘金是女方家庭出嫁女儿所获得的补偿性收益,是维系婚姻的重要手段。高昂的聘金是奕车人婚姻的基础,却没有相应的嫁妆与之调剂,除了随身体己之外,奕车女人没有任何嫁妆。据宁波离婚律师所知,初次婚姻中,随着新郎家庭向新娘家庭支付一笔高昂的聘金之后,新娘家庭出嫁女儿的行为宣告终结,新娘的归属转移到第一任夫家。以后女方若提出离婚,转嫁他人,续任丈夫的聘金就要支付给前任夫家,以此类推,前任夫家可以索要翻倍的聘金以弥补失去妻子的损失。这样,女方父母因不再参与女儿婚姻支付的活动而放任其婚姻的分合,前任夫家父母也因能够获得高昂的补偿性收益而不会强迫一段没有指望的婚姻。“里夏夏”期间松散的交往也使双方父母因没有建立紧密的姻亲关系而对婚姻解体持相对宽容的态度。
社会群体价值观对离婚的宽容
在倡导自由恋爱的文化氛围中,包办婚姻成为人们追求自我意识最先需要攻克的难关,因而主体社会对此持一种宽容态度,逐渐形成漠视离婚的群体价值观。青年人离婚被普遍视为稀松平常的小事。离婚之后的人也不会因为离婚而导致身价下跌,离婚的媳妇也同未婚姑娘一样在奕车人的婚姻市场上占据同样的位置,“女子越嫁越值钱”,其聘金甚至比正常出嫁的姑娘更高。GL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离婚之后成为奕车山寨聘金最高的姑娘便是一个典型例子。同时,如果我们回到宁波离婚律师之前对于本土婚姻的分析,便会发现,婚礼中简单仪式与复杂仪式的区分也是影响奕车人婚姻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大部分离婚事件中的婚姻均只缔结了结婚礼仪中的简单礼仪,而尚未举行复杂仪式。简单仪式与复杂仪式显示出婚礼世俗性与神圣性的二元对立,前者仅只是已婚夫妇向世俗社会昭示其夫妻身份的一个条件,在这种关系中,丈夫只获得妻子的肉身,而其灵魂与福气均还保留在妻方娘家。同时,妻子也还没有正式引入夫家的祭祀行列,其身份是游离和不稳定的。此时如果婚姻破裂,因没有牵涉祖先宗族的世袭调整,也不会遭到祖先的责备,影响被降低到最小。
宁波离婚律师援引美国人类学家布坎南的观点:一次离婚过程的完成通常要经历六个阶段,即感情上的离婚、法律上的离婚、经济上的离婚、父母双方的离婚、社区的离婚、精神上的离婚。
其中每一个阶段,当事人都要经历不可避免的磨难与损害。但是在奕车社会,当事人双方及姻亲因没有建立深厚的联系而使这种伤害降至最低。如此,奕车社会的婚姻模式与主流文化的婚姻模式产生了巨大的反差,虽然幼年时由父母包办了没有感情的婚姻,但是成年之后却可以在自由的空间和自由的文化语境中继续追求自己喜欢的异性。主流文化中现行的“恋爱到婚姻”的婚恋模式在奕车社会却扩展成为“结婚——恋爱——离婚——结婚”的一个复杂过程。在这里,离婚已然成为奕车人整个婚配模式中的一个固定程序,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奕车社会对离婚的宽容直接导致了这一后果。包办婚使整个社会普遍呈现出来的婚姻早期阶段的不稳定状态也深刻影响了那些由自由恋爱缔结的婚姻。宁波离婚律师认为自由的择偶习俗形成的多元的恋爱观念无疑更加加剧了这种事态的发展。年轻的夫妇婚后可以缔结情人关系,导致婚姻对象具有很强的可替代性,如果身自由与禁忌边出现更好的可选择对象,那么之前的婚姻也就面临着崩溃。
宁波离婚律师案例:LY.女,23岁。与丈夫是自由恋爱缔结的婚姻。LY性情温和、勤劳能干,深得公婆喜爱,小两口的感情也一直不错,结婚四年之后生育了一个女孩。其丈夫风流倜傥,喜欢在外拈花惹草,经常跟着小伙子们去咪达茨,虽然按照他本人的说法,他始终把最重要的感情放在LY那里,但是,却不慎在咪达茨中导致一个女孩子怀孕,按照奕车人社会的规矩,如果一个男人致使一个女人怀孕,那么这个男人就必须聘娶这个女人,否则将招致社会舆论的叱责。没有办法,他只能与LY离婚,聘娶怀孕女子。
宁波离婚律师案例:SB,男,55岁。25岁缔结第一次婚姻,媳妇是密达茨认识的,交往一个多月就结婚。结婚以后SB仍然出去密达茨,认识了另一个姑娘,两人暗生情愫,之后渐渐与自己媳妇的感情发生了疏离,产生了离婚的念头。和自己的情人交往了一年多之后SB最终与自己媳妇离婚,娶了后来的媳妇。SB的离婚颇具戏剧性。当他决定和媳妇离婚的时候,就开始为她物色合适的对象。他找到一个想要给自己儿子娶媳妇的老人,说想和媳妇离婚,问老人如果觉得他的媳妇不错,就可以将她娶回去。老人问为什么要离婚,SB回答说自己有了新欢,已经不喜欢自己的媳妇了。老人又问要多少钱婚嫁钱,SB也爽快,说最起码也要把本钱给我(也就是自己向妻子家庭支付的聘金),老人表示可以让他儿子去见见。SB就安排老人的儿子在自家和自己媳妇见面,没想两人见面后感觉还好,就同意了。于是,SB在把媳妇嫁出去的同时也顺利地娶进自己的新媳妇。
宁波离婚律师觉得以上的案例反映出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相比之前讨论的那种没有感情的包办婚的夫妻,这些夫妻一般都具有深厚的感情,却因为夫妻一方的移情别恋导致婚姻的破裂。SB的案例更是体现出整个社会文化中的人甚至是当事人自己对离婚的一种淡然的看法。
奕车社会对“离婚”事件的宽容具有时效性
尽管婚姻分合频繁,但在奕车社会却并没有发生因离婚事件而导致的家庭结构和社会秩序的混乱,其主要的原因在于社会对“离婚”事件的宽容具有明显的时效性,夫妻是否生育成为一个关键的分水岭。据宁波离婚律师了解,在奕车社会,妻子必须到夫家生产,孩子出生之后正式定居夫家,“里夏夏”时期结束,举行婚姻的复杂仪式,双方开始正式的夫妻生活,婚姻中性与经济的满足开始不断完善间的交往也密切起来。从这个时候开始,维护家庭稳定和发展的社会控制体系发挥作用,整个社会文化强调一种与先前的浮躁和不安分相反的稳定与和谐,只有这样,奕车人才能在艰难的生存环境中求得发展,才能世代延续,家族壮大。此时,人们对于离婚的态度发生了重大转变,如果当家之后仍旧多次离婚,就会被认为是当事人“命”不好。在宁波离婚律师的调查过程中每每提起那个缔结过4次婚姻的男性,周围人给予的评价就是“太可怜了,一直都稳定不下来,命不好”。而另一个离婚次数较多的男性,则觉得自己“很丢人,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