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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甲婚前个人商业按揭贷款购买房屋,在购买房屋两年后与乙结婚,婚前个人还贷24期。甲乙结婚5年后离婚,夫妻共同还贷60期。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总贷款期限25年。现夫妻离婚,要求分割财产,争议焦点为房屋中应当按照共同财产分割的价值是多少。
法律规定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官观点
北京市一中院王茂刚法官认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前用个人财产还贷,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针对这种房屋,离婚时,如协议不成,房屋应归甲所有,尚未偿还贷款由甲个人偿还。房屋中夫妻共同还款的部分及其增值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实践中有数种计算方式,不同的计算方式得出的数额差距颇大,因此总结出条块分割法,供参考适用。
作者观点
1、本文介绍的条块分割法可以扩大适用到其他情形。凡是以一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按揭购房,不管该方是否以个人财产偿还了部分银行贷款,只要是使用了共同财产偿还了银行贷款,就可以用条块法计算出房屋中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财产价值。
2、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房屋增值的期间应为用共同财产偿还银行贷款的期间,如果清偿贷款后婚姻关系存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房屋增值的期间。当然,房屋没有增值或出现贬值时,同样可以使用条块分割法计算出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财产价值。
3、实践中夫妻双方对共有部分的计算方式往往持不同意见,计算出的数额对自己有利,法院判决具体采取何种计算方式各地没有统一标准。本文推荐的计算方式是比较公允的一种,被法院接受的可能性较大,仅供参考。具体的离婚纠纷案件需向专业律师咨询。
原文载于知乎专栏:周是圆非
简浅易懂,感谢分享!
我用一分钟就看懂了,什么水平?^_^
谢谢博主分享好文章
这比北京二中院那个法官的论文简单多了吧,我居然看懂了!
确实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