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款后通过配偶账户转账,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法判例告诉你答案
1.受送达人未向法院提供送达地址,但如果在法院审理的若干涉及该受送达人的其他民商事案件中,该受送达人留有确认的固定联系 ...

1.受送达人未向法院提供送达地址,但如果在法院审理的若干涉及该受送达人的其他民商事案件中,该受送达人留有确认的固定联系 ...

张律师提示: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核心要素即为夫妻共同意思或为家庭共同利益。一方个人的侵权行为没有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联络,原则上应当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对该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后果不承担责任。但有证据能够证明该债务是为债务人的家庭共同利益...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今天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对于社会高度关注的夫妻共同债务问题,草案吸收2018年1月最高人民 ...

《夫妻债务纠纷案件解释》明确规定,证明共同债务存在的举证责任应由债权人承担,无论债务人举债数额多少,债权人均应证明夫妻双方对于该债务所得之权益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当中,或需要证明夫妻双方具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

张律师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债务推定制度,表面上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使司法审判工作有据可循,似乎非常完美:一方面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降低了经济往来的危机,维持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另一方面体现了夫妻双方共享权利、共担责任的生活...

张律师切身体会到一句古语「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张律师经手的本案中,范某琍夫妇二人跟所有父母一样,宁愿自己受苦受累,也希望能尽力为孩子未来的生活做好筹划和安排,这也是为人父母的人之常情。

如张律师前述分析,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是有约束力的,但在债务纠纷案中并不能以离婚协议的约定抗辩债权人的债权。当然,张律师也提示,如果承担了偿债义务,鲁小姐有权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就相应的款项向韦先生提出追偿。

律师提醒,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在日常生活和经济交往中,难免与其他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以及维护第三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婚姻法作出了特别规定,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存在的,以一...

夫妻两人闹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宁波婚姻律师感受到,这已成为市场经济下离婚纷争的首要问题。孩子的抚养权、监护权大多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夫妻财产则较为复杂,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往往成了争执的焦点。 法律上有个概念叫「家事代理权」。宁波婚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