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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困境:
张某1980年出生,是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确立独生子女政策之后出生的第一代孩子。1996年,张某作为小留学生,到加拿大读高中,2003年,张某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加拿大,并在那儿结婚生子。2015年4月,张某父母跟团去黄山旅游,不料乘坐的大巴发生交通事故,双亲罹难。
张某回国处理完父母的后事之后,开始清理父母在国内的财产。父母双方的父母都已经过世,张某作为子女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按理说继承遗产应该不成问题,但是张某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烦。
因为自小离家,张某对父母在国内的生活细节并不清楚,存款有多少, 存在哪家银行并不知道。最明确的是父母生前留下的三套房子,若转移到张某名下,需要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去房产交易中心过户,但张某根本找不到相关材料,致使公证无法进行。想要通过法院诉讼确权,又因为张某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均已离世,张某作为的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无人可告,因此要诉讼也变得无法实现。
独生子女继承的问题不是个案。独子继承,可能面临以下问题。
找不到人
《北京晚报》2013年3月25日曾报道,近三个月来东城区法院就受理了4起涉及独生子女继承的纠纷案。一位独生女为了获知父母的遗产数目,和自己的表哥设计了一场官司。
《郑州晚报》2015年1月16日报道, 法院的立案庭及民庭法官都表示,曾经有独生子女走进法院咨询过类似 情况,但听说“无被告可诉”,最后不得不放弃打官司,另找其他方法。
独子继承案件中独生子女若是唯一的继承人,面临的问题之一就是在通过公证的方式无法继承时,亦无法像一般的继承案件一样通过诉讼解决。
找不到财产
如果被继承人突然去世且未留下遗嘱,继承人对财产状况不明,那么谈继承就会成无源之水。
家庭状况复杂的更是如此,例如有的家庭在很多银行开户,继承人连在哪家银行有存款都不清楚,更别提继承了;有的家庭遗产种类繁多,不仅有存款、不动产,可能还有债权或公司股权,在未提前交代的情况下继承人无法掌握所有遗产线索。
找不到材料
办理继承权公证要求继承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申办继承公证应向公证员提交诸多材料,包括被继承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及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例如,要证明只有自己一个继承人,需要证明自己是独生子女且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但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常常因为年代久远或者当年登记制度缺失等无法找到或者有瑕疵纰漏,导致公证机构无法出证。
找不到依靠
独子继承中,若是孩子尚未成年,那么孩子的未来谁负责?谁来做孩子的监护人?谁能监护留下的遗产?如果对孩子不好怎么办?侵吞遗产怎么办?
因此,独子继承并非预想中那么简单,做好财产规划就能更大限度地实现有序传承。
遗产继承有哪几种路径?
自行分割
遗产若为动产且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那么继承人可以自行分割。继承人可自行分割的遗产包括:现金、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和家禽、 文物、图书资料、生产资料等。
继承公证
房产、股票等遗产不能自行分割,需通过公证继承后办理过户手续。
在有遗嘱的情况下,建议先将遗嘱进行公证,日后再办理继承公证;无遗嘱时,则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办理继承公证。
民事诉讼
如果有纠纷且无法协商则公证处将无法出具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 只能通过继承诉讼,依据法院判决进行遗产分割。
但独子继承中,若独生子女系唯一的法定继承人,起诉所面临的困难就是没有被告可诉。
独子继承的困境如何避免?
独生子女家庭中,遗产的传承可能没有争议,但是并不等于没有问题。
父母去世后发生继承,但子女继承遗产并非天然进行,对于房产、股票等无法自行分割的遗产,尚需履行一定的手续才能实现财富传承。
针对实务中独子家庭遗产继承的困境,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部分财产可以在生前传承
对于财产比较多的家庭,建议在生前就将部分财产转移给子女,例如子女结婚前为其购房、部分公司股权赠与给子女等,用“蚂蚁搬家”的方式逐步实现传承。
订立遗嘱,并列明财产清单
遗嘱可以定分止争,而且更是财富安排的书面凭证。鉴于遗嘱的效力问题,建议通过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
一方面,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另一方面公证遗嘱在公证员的监督下订立,出现不合法情况的概率极低。
此外,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可能遇到的阻力会更小。对于不愿立遗嘱的高净值人士,建议列明财产清单,这至少让子女查询父母的财产时有迹可循。
确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只是被继承人意愿的体现,但是被继承人过世后必须有人执行,否则遗嘱就可能失去意义。
确定遗嘱执行人,一方面在子女未成年或者继承人对遗嘱存在争议的情形下,可以保证遗 嘱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在继承出现困难,无法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情 形下,遗嘱执行人或许可以作为被告,打通民事诉讼实现继承的道路。
综合利用其他工具
保险和信托在财富的传承上具有独到的优势,尤其当子女未成年时。无论是生前赠与还是身后传承,子女未成年时都存在无人管理的风险。很多高净值人士通过银行、财富公司等设立家族信托,子女在符合一定条件后可以分期领取费用,这就避免了子女无法自我管理以及过度挥霍的问题。
保险也具有类似功能,已经有很多保单可以实现分期给付,甚至嫁接信托,这对子女权益保护十分有利。 另外,防范幼儿无人照看的风险,还是需要提前在亲属朋友中物色监护人,毕竟,人的作用任何机构都无法取代。
二孩时代来临,但是独子继承在可预见的时间内依然会是主流。避免独子继承困境,事前的规避依旧是非常重要的,同时还要考虑到未成年抚养教育的特殊性,监护人的角色不可或缺。
作者 | 谭芳 律师、桂芳芳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