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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夫妻结婚后因双方感情不和而分居,他们向宁波离婚律师诉苦,有人问不是新婚姻法分居六个月就能自动离婚吗,也有人问,我们按新婚姻法分居两年了怎么拿离婚证?一语以蔽之,分居达到一定的时间就会自动离婚了,这种说法对吗?
确实,在宁波离婚律师的日常咨询中,常有一些朋友这样问起,最关键的是分居的时间众说纷纭,各有各的版本。
宁波离婚律师不能责怪他们,只能说是由于广大群众不了解《新婚姻法》的规定,再加上一些无良媒体推波助澜、以讹传讹,所以才会让这种无知的错误观点得以泛滥。宁波离婚律师明确告诉各位读者:这种说法是毫无根据的,无论以什么理由离婚,都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或者办理协议离婚,或者经过诉讼离婚。所谓“自动离婚”的一说,根本就不存在。
新婚姻法分居六个月甚至两年都不会产生自动离婚的法律效力,但分居时长确实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
分居是指因婚姻当事人一方的行为而造成同居终止,即可认为婚姻当事人双方已经分居。修改前的《婚姻法》只规定,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对感情破裂的认定却没有具体的规定。修改后的《婚姻法》第32条除了规定“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同时又列举了应准予离婚的五种情形,其中一种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应准予离婚。以分居满两年为由提起离婚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其中一段时间,分居状况中断,分居期限应重新计算。
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离婚都有明确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离婚也同样应按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从以上规定看,无论是结婚或离婚,都必须遵守“男女双方自愿”的原则,经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结婚或离婚证,等双方取得证书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某些不负责任的自媒体宣称的“夫妻分居时间长了就算自动离婚”,显然有悖于《婚姻法》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
如果男女结婚时,依法履行了《婚姻法》规定的各项手续并取得了结婚证,这说明双方的夫妻关系是合法的。那么,当事人就可以求助法律保护,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除这种婚姻法律关系。
但假如结婚时双方没有取得结婚证,当一方妄图婚变时,因没有在法律上确立合法的夫妻关系,法院也不受理此类婚姻纠纷,这种非法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简而言之,如果夫妻双方分居时间比较长(比如满两年以上),足以证明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就可以直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长期暂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但是需要宁波离婚律师强调的是,分居再长时间都不会产生自动离婚的法律效力。
为何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呢?结婚、离婚是变更身份关系的一种方式,立法司法执法对此都比较严格慎重,离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过法定的程序,才会产生正式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