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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宁波离婚律师的经验,此类离婚协议书涉及的法律争议是孩子的重大疾病。为此,离婚后必然涉及的问题是:孩子的医疗费将是一笔不小的支出,父母应如何承担?
所以,宁波离婚律师建议:在约定孩子的抚养费时,可以考虑将医疗费从抚养费中专门列出,另行约定数额及支付方式。
同时,因孩子有重大疾病,为此,在约定孩子探视权的实现方式和次数上要结合孩子的身体情况作出一些改变,以便于实践操作。不仅如此,双方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当孩子有重大医疗方案时应征求另外一方的意见。
对有严重疾病的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应支付到什么时间的问题,以宁波离婚律师的经验,通常来说,若孩子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需要负担终身;若孩子是器官性疾病的,支付至孩子有独立生活能力时止,一般以18周岁为界限,超过该年龄的,父母没有法定的义务需要支付。如家庭条件尚可,父母考虑到孩子的特殊情况,决定另行为孩子购买相关保险的,可在协议书中进行特别约定。对子女的医保费用如何承担的问题,双方之间也可进行相关的约定,父母承担的医疗费用一般为孩子医疗费用中的自费部分。
对孩子有严重疾病的,宁波离婚律师建议将“子女抚养费支付及承担”部分的内容变更为:
1、男方每月支付女儿生活费、教育费的标准为: 元人民币/月。
2、离婚后女儿的医疗费由双方各半承担,男方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月与女方进行结算,在结算之前男方有权要求女方出具该期间的相关医疗票据。
3、男方应于每月 日之前,将以上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汇到女方指定的账户内: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