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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离婚律师按:根据目前的拆迁政策,房屋拆迁后,被拆迁人可获得的补偿通常与两个因素是密切相关的,一是产权房的面积,二是房屋内的户口。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人往往是产权人或公房的承租人。
因此,若离婚时涉及到夫妻共有的房产之后可能会拆迁的,应在离婚协议书中对离婚后拆迁前房屋如何使用、保管的问题约定明确,同时也应将拆迁后获得的利益如何分割进行明确的约定。
协议书示例
对涉及到将来拆迁问题的,宁波离婚律师建议当事人可以考虑参考以下协议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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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除了上述范例文本外,宁波离婚律师还需要说明两点:
①若涉及到住房补贴的计算问题,有关一方实际使用房屋、一方给付另一方住房补贴的计算,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参照该房屋若出租所能收取的租金进行补偿;
②双方户口都在该房屋内,户口本的使用、保管问题双方也可在离婚协议书中进行约定。同时,双方还可共同至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将双方不同意其他户口迁入的方案至派出所做备案,实践中有的派出所是同意的,有的派出所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