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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企业主是富裕群体中占比较高的一类人群。在改革开放的大时代背景下,有胆识、有梦想、有追求的他们,通过辛勤努力及对机遇的睿智把握,创下了丰厚的家业。
事业的成功为他们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但也让他们面临许多特定的财富风险。这些问题很多由企业经营衍生而来,但并未引起足够重视。
企业主往往既是企业投资人和管理人,又是家庭财富的创造者和支配者,多重角色的重叠,使得这个群体面临诸多不同层面的财富风险。
资金往来不明导致财富瞬间“变脸”
企业是自己的,企业的资产自然也是自己的,可以随意提取支配。这是许多企业主“源生”的观念。在资产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大量企业资产与个人资产分辨不清的现象,从而使企业风险殃及家庭财富。
企业主张先生曾经从公司出借 1000 万元给朋友王先生的公司,约定年利率 18%。因私交甚好,双方并未签署任何书面协议,款项直接从张先生公司转到了王先生公司。
一年届满,王先生通过个人账户将 180 万元利息汇到张先生的个人账户,此后再无任何还款和利息给付。
当张先生要求王先生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时,王先生却说当年的 1000 万元不是借款,而是对自己公司的投资。投资有风险,如今生意赔了,张先生应当自担投资风险。
此时的王先生并不认可当年 180 万元的汇款利息,反而向法院起诉,以这是他借给张先生的借款为由,主张还款并计算利息。
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尤为重要的是 180 万元又是由个人付给个人,结果无法证明其是 1000 万元借款的利息。由于公私财产不分,张先生面临巨大的财富风险。
公私财产不分不止于上述情况。不少企业主将公司视为“自己的孩子”,认为公司资产天然就是自己的个人资产,买豪车、购豪宅、儿娶媳女出嫁都从公司支取现金,如同掏自己的腰包;而当公司现金流不足时,又从家里拿钱补充到公司里,为公司“输血”。
这使得公司资产与个人家庭资产不分,当公司遭遇债务风险时,就会令债务穿透公司的有限责任变成企业主个人的无限责任。
法定代表人与个人身份没有厘清导致企业债务追及家庭财富
在实务诉讼中经常遇到很多企业主会忽略自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的双重身份。在对外签字时,如果不将这两种身份加以区分,也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上海某企业主因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周转,向南京某企业主借 200 万元,承诺 1 个月后归还。两人敲定此事后,南京企业主立刻安排公司将 200 万元转给上海公司,上海企业主为南京企业主手写了借条:“今借到现金 200 万元,1 个月后归还。”
后来,上海公司无力偿还债务,南京企业主将上海企业主诉至法院,要求偿还 200 万元借款及利息。
尽管上海企业主辩称他是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为公司借款,但他的借条却无法证明这一点,最终被认定为是上海企业主的个人借款,上海企业主因此承担了公司的债务,并以家庭财产偿还债务。
这就是没有厘清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身份的关系,在签署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身份模糊,导致经济行为性质难以辨别,最终影响到家庭财产安全。
缺乏企业与家庭之间的财务防火墙,是企业主群体普遍面临的重大财富管理问题之一。从财富管理的角度而言,上述风险均为财富管理专业人士要为企业主客户进行审慎诊断、提前发现并预防的基本法律风险。
在财富的管理和风险的防范上,需要重点通过制度,利用法律的、金融的手段确保财富安全,这是财富的根。但金融工具、制度手段等本身只是生冷无感的工具,而管理财富、服务生活,是需要柔软和温度的。
最好,认为在财富管理方面,初心不同,则方法不同,结果也不同。如何让财富有根又有生命,是值得企业主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有钱人还是要尽早为自己的财富打算打算,不然人没了,钱也跟着没了
谢谢张律,这篇文章帮助很大,下次去你办公室坐坐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