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专线(微信同号):13757488909
案情介绍
张律师曾接到一个说简单也不简单的案件。
郭某是郭家的独生子,一直和爸爸妈妈还有爷爷在一起生活,一家人用尽全力培养郭某,郭某也不负家人的重望,现在是某跨国公司的总经理,郭某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王某,二人很快便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二人还是和郭家父母、爷爷一起生活。
2000年的一天。爷爷突发心脏病去世。去世前将十六幅祖传的字画留给了郭某的父亲郭某某。
2009年,郭某的父亲又因突发心脏病去世,但郭某某走得急,并未留下任何遗言 此后郭某的母亲赵某便一直和郭某夫妇生活至2012年,郭某因为婚外恋被妻子王某发觉,王某觉得二人感情已经走到了尽头,决定和郭某离婚,但是二人关于爷爷留下来的字画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了纠纷,郭某认为该十六幅字画是祖上传下来的老物件,属于家庭共同财产。而王某认为这些字画是爷爷传给郭某某的。郭某某现在去世了,郭某理应有继承的份额,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为此,王某就字画到底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向张律师提出了疑问。
律师分析
该字画经过流转,先是到郭某爷爷那里,后义传给郭某父亲。此时的这些字面属于郭某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郭某某死后,这些字画义成为郭某和其母亲赵某共同继承的遗产,首先将这十六幅字画的八幅字画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给郭某的母亲赵某:然后就剩下的八幅字画由赵某和郭某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平分,即每人四幅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除非被继承人指定由特定的继承人继承之外,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张律师认为:王某有权分割郭某继承的四幅字画的两幅。因为这四幅字画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务裁判中,法院也支持了张律师张律师的这种观点。
你好张律师,我想离婚,孩子8个月,在婚后共同开了一个300平方米左右的店,离婚时孩子与共同财产怎么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