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内一方通过遗嘱取得的房屋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宁波婚姻律师提示: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遗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是否就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宁波离婚律师的答案是不一定。

宁波婚姻律师提示: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遗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是否就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宁波离婚律师的答案是不一定。

需要宁波离婚律师说明的是,关于本案的诉争房产系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两种不同观点。宁波婚姻律师认为,本案在计算该房产的成本时适用第二种情况。

许多当事人向宁波婚姻律师咨询一个问题:婚前个人房屋的租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宁波离婚律师提示: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个人婚前房屋婚后收取的租金,以推定共同所有为原则,以认定个人财产为例外。

据宁波离婚律师了解,房产权利人变更手续的操作流程一般为:双方确定协议内容→签署→办理协议离婚→办主贷人变更→办理房产过户。宁波婚姻律师提醒: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时,首先必须进行房屋主贷人的变更。

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因此,张律师提示各位:无论是先提出还是后提出,都是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对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并没有任何关系。

宁波离婚律师理解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宁波婚姻律师文中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厲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张律师前述分析,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是有约束力的,但在债务纠纷案中并不能以离婚协议的约定抗辩债权人的债权。当然,张律师也提示,如果承担了偿债义务,鲁小姐有权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就相应的款项向韦先生提出追偿。

宁波离婚房产纠纷律师认为现实生活中,因为房价长期居高不下,双方父母都会根据各自条件,合力为子女置办婚房,法院应当考虑双方婚姻期间的长短并对房屋装修的残值价格进行评估,由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装修的残值进行返还,这样才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司法实...

宁波离婚纠纷律师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宁波离婚律师建议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