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中你必须知道的两个存款性质问题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非属于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即夫妻共同财不管夫妻双方各自以谁的名义存入银行,都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置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非属于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即夫妻共同财不管夫妻双方各自以谁的名义存入银行,都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置权。

宁波婚姻律师认为:王某有权分割郭某继承的四幅字画的两幅。因为这四幅字画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务裁判中,法院也支持了宁波离婚律师的这种观点。

宁波离婚律师认为:一般情形下,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宁波婚姻律师提醒各位读者“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

宁波离婚律师通过司法实践,认为以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是常有的情形。其既可源于夫妻约定,也可源于夫妻的个人行为。但宁波婚姻律师认为,通过夫妻约定而产生的债务清偿,必须应遵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在宁波婚姻律师诉讼实务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均缺乏举证能力,如果简单适用举证责任规则,难免会作出有悖于事实的判断。因此,宁波离婚律师认为实务中要充分考虑夫妻共同债务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举证条件及能力。

离婚财产清算,即宁波婚姻律师常说的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与共同债务清偿,是《婚姻法》中的基本制度,相关司法解释对此也有规定。然而,据宁波离婚律师观察,在司法实践中,该制度的适用状况是否良好、能否达到实质正义和性别公正,则是须关注的环节。

宁波婚姻律师对2016年浙江省法院一审结案的1860份判决进行分析,发现涉及股权分割的离婚诉讼案件仅有6件。这可能有点出乎大多数人的意料,但是根据宁波离婚律师的办案经验,这个数据并不完全准确。

宁波离婚律师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再想说几句,宁波婚姻律师认为,法院考虑的是该房屋目前由被告居住,且婚生子判由被告抚养,这样也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宁波婚姻律师归纳本案在审理时的争议焦点在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处理问题。对于这种夫妻双方贷款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宁波离婚律师总结实务中一般情况下有两种对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