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诉讼中无形财产分割的法律思考(下)
意义与必要:兼顾当前与以后的公平 笔者认为将无形财产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在离婚时予以分割,无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 ...

意义与必要:兼顾当前与以后的公平 笔者认为将无形财产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在离婚时予以分割,无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 ...

现行夫妻财产制中所规定的夫妻财产形式以现实的有形财产为主,从而无形财产被忽略。宁波离婚律师认为在一个知识经济时代,如果婚姻财产分割还仅仅局限于有形财产,那显然是一时代的错误。

在财产多元化的今天,无形财产所蕴藏的经济价值却是绝对不容忽视的。无形财产也是创造性的劳动成果,它可以转化为有形财产,还可能有很大的升值空间。

宁波离婚律师提醒现实中存在大量离婚当事人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遗漏对知识产权收益的约定,宁波婚姻律师建议其办理补充协议公证,对离婚分割协议进行补充,明确财产权益归属,预防财产纠纷。

很多读者可能存在这样一个误区,认为只有离婚时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宁波离婚律师提醒同时该司法解释也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形。

宁波离婚律师释义:如果说工资、奖金属于夫妻的劳动所得,那么,宁波婚姻律师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既包括劳动所得,也包括大量的资本性收入。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非属于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即夫妻共同财不管夫妻双方各自以谁的名义存入银行,都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置权。

宁波婚姻律师认为:王某有权分割郭某继承的四幅字画的两幅。因为这四幅字画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务裁判中,法院也支持了宁波离婚律师的这种观点。

宁波离婚律师通过司法实践,认为以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是常有的情形。其既可源于夫妻约定,也可源于夫妻的个人行为。但宁波婚姻律师认为,通过夫妻约定而产生的债务清偿,必须应遵当事人的意思自治。